1.按照科技处工作职责范围,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全处工作。
2.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科室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全校科学研究工作,深入企事业单位了解国家政策导向,科技工作动态及经济社会需求,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和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5.负责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科技奖励申报、推广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科研平台的申报、管理、考核和验收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科研统计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