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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15:22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淮海工学院2016年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分为两类:

1.青年基金项目

2.创新基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淮海工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申请人无在研的校内课题、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且主持校内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青年基金申请人未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

(三)青年基金的申请人要求申请者年龄男性在35周岁以下(含),女性在40周岁以下(含),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含);研究周期为2年(2017.1.1—2018.12.31);

(四)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 并且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形成合理的科研团队;研究周期为3年(2017.1.1—2019.12.31);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在项目评审时优先资助

1.当年(2016年)申请国家级项目未获批准,项目主管单位评审后,专家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

2.2016年新引进的博士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者;

3.未曾有不良信誉记录人员。

(六)每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次青年基金项目,承担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三、提交成果最低要求和验收条件

(一)提交成果最低要求

1.青年基金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论文为结题形式,最低结题要求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至少SCI(E)、EI期刊、 CSSCI论文1篇)或专著1部;

(2)至少有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1件,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3件;

2.创新基金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论文为结题形式,最低结题要求为3篇期刊论文被SCI(E)、EI、CSSCI收录或出版专著1部、发表要求论文1篇;

(2)至少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已发表要求论文1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已发表要求论文2篇;

3.提交成果未达到以上相应最低要求者,不能进入评审程序,请各学院严格把关。

(二)验收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三)

四、经费资助

1.青年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10000元/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0000元/项;

2.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20000元/项,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40000元/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认真填写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书), 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2钉装订;

2.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可择优推荐青年基金、创新基金项目各2项,其它部门各1项;

3.学校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请申请者所在单位初评并排序,签署意见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淮海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请各部门汇总时按申报汇总表分类汇总并排序)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与产业处,并且保证纸质稿与电子稿一致。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刘 青,马 超

联系电话:85895126 ,85895122

附件:

1.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

3.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淮海工学院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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