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对 2015年度立项的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中检结果将作为是否拨付第二次资助经费的主要依据。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如实、准确填写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相关成果复印件1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技与产业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 系 人:刘 青、马 超;
联系电话:85895126 85895122。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