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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连云港市专利奖的通知

(4月20日截止)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9:21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首届连云港市专利奖的通知》(连知〔20175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连云港市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两个级别。首届市专利奖金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二、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市专利奖评选:

(一)专利权人须为在连云港市辖区内注册的单位或在连云港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有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项目,原则上第一专利权人应当在连云港市辖区内,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指定或者委托其中一个在连云港市辖区内的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二)在20161231日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已在连云港市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及环保政策,专利权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偷税、漏税行为;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江苏省专利项目奖。

我校推荐参评项目名额为3项。请各单位于420日将申报书(附件1)交至科技处(申报书一式二份,不包含附件材料和学院排序盖章的汇总表)。

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5895126

 

附件:1. 连云港市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 连知〔20175号:关于评选首届连云港市专利奖的通知

3. 连政发〔2016131号:连云港市专利奖奖励办法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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