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连政发《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2015〕130号)精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将开展第四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边缘科学领域中,对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
(二)申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本市科技人员或单位,以及受聘在我市工作的人员,且每人申报不超过两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报送书面材料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刘青老师办公邮箱。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
2.有关证明材料
(1)出版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
(2)SCI、EI检索报告;
(3)著作交原件;
(4)报送成果如是外文,必须有中文翻译附后,成果题目、发表刊物、成果摘要译成中文。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和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行政楼11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5895126。
附件:第四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