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8-2019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
二、选题要求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选题原则上以应用课题协作研究为主,突出连云港市情实际,重点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生态环保、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文化事业产业、党的建设等开展对策研究,提出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现实路径和对策建议等。有经费资助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均可按照重点项目的选题要求申报,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申请重点项目落选后可降一级参与一般项目评选立项,但不能跨级参与自筹项目评选立项,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不受限制。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
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对违规申报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四、成果要求和研究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课题研究要重点关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的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课题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一般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和15分钟左右PPT研究成果介绍。
五、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于2018年12月3日前统一报送申请书(含活页)1式4份,汇总表1份。
联系人:赵桂,马超;联系电话:85895125,85895122。
附件:1.2018-2019年度连云港市社科课题指南
2.申请书
3.活页
4.汇总表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