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函〔2019〕6 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 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二、申报限额及方式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限报3项)。我校实行自由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筛选、择优推荐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部门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于2月27日将本单位通过审核的《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交至科技处117室。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5895126。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2.苏教社政函〔2019〕6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9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