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苏教办科函〔2019〕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9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各二级学院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创新团队必须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进行申报。 2.创新团队带头人是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创新团队带头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 5.创新团队研究期为3年。2019年立项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30万元左右)。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7.省教育厅限额申报,我校采取不限额自由申报、学校资格审核、组织专家预审筛选1项上报。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自身优势,切实组织好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2日前报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不需要附件材料)一式2份、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1份盖部门公章(见附件2),并报送相应的电子文件。 联系人:马 超;电话:85895122。 附件:1.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2.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