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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0月8日前)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1:27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2019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二、资助范围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资助、结项与出版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并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以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在广泛动员的同时,有重点地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10月8日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4份,成果(书稿)3份,汇总表1份。若申报成果是以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需提交博士论文原文1份及修改说明3份;若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需提交成果概要3份。

联系人:赵桂,联系电话:85895125。

  

附件:1.申请书

     2.汇总表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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