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 A 类和 B 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1.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2.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大项目
(1)申报人员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岗科技人员;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3)项目需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5)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2.面上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2)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4)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5)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限额22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模板撰写申报书,同时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2份(简装)用于校内评审、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推荐: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3.网上申报:获得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联系科技处胡赛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胡赛 赵桂
电 话:85895124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4.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5.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