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为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联、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现将省社科联《关于印发〈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社联发〔2021〕2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贯彻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