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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医学学科建设进展与应用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09:49    来源:    作者:    阅读:

报告题目:环境法医学学科建设进展与应用

报告时间: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报告地点:文渊楼会议室

报告人:高振会


高振会 简介:男,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物理海洋学专业。先后任广西防城港市水产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洋监察处处长、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蛟龙号研究实验)副主任、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山东大学(青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全国海洋科技先进工作者、科技部野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荣立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三等功4次。

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智库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国际环境法医学会(INEF)会员、国家科技部专家库专家。

国内生态索赔第一人。在2002年提起了“塔斯曼海轮”溢油事故生态赔偿诉讼并获胜,开创了国内生态赔偿的先河。同时首次将环境法医学概念引入国内,并成功应用于司法实践,开创了维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权益的先河。在国内首次建立了气相色谱(GC-FID)、气相色谱-质谱(GC-MS)、红外光谱(IR)、荧光光谱及物理方法等一套国际先进的油指纹库建设技术体系。编制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HY/T095-2007)和国家标准《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GB/T21247-2007),并应用在各类溢油事故的鉴定中,尤其是2006年2月倍受国务院关注的长岛油污事件中溢油源的确定,主持的油指纹鉴定提供了准确及时的鉴定结论,对该事件责任方的最终认定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得到国务院领导及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主持申请了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局海洋溢油鉴别与损害评估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为我国生态赔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持国家863计划、国家海洋公益等重大专项10多项,成果获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主持完成的863计划--赤潮重点监控区监控预警系统,建立我国第一个赤潮重点监控区监控预警系统,并成功应用于北海区赤潮监控区;主持国家海洋局课题--黄河口海岸线确定方法研究,在国内首次研究建立适用河口海陆勘界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技术原则和方法体系,相关成果可应用于与黄河口相类似的其他河口海域。提出设立海洋水动力环境、水质及沉积状况、海洋生物分布及主要海洋灾害等四个专项课题进行论证的创新性的海域使用论证模式;组织开展了渤海近30年的资料整理以及海水主要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及生态效应分析研究;主持处理胜利CB6A油井重大溢油事故,首次对溢油量进行科学估算。


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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