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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10:05    来源: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刘家胜    阅读:

10月11日下午,我国首部滨海湿地专项立法项目——《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专家咨询会在我校会议中心渤海厅举行。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法制委员会主任王鹏,法工委主任陈福胤,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连云港市地方立法咨询研究基地负责人陈兴发出席会议。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海洋生命与水产学院、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化学工程学院相关教师参加会议。会议由陈兴发主持。

会前,校长宁晓明会见了王鹏、陈福胤一行。宁晓明向客人介绍了我校创建江苏海洋大学的进展情况,对市人大常委会与我校共建连云港市地方立法咨询研究基地表示感谢,对基地成立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市人大对学校的大学创建和地方立法基地建设持续给予支持。

校长宁晓明会见王鹏、陈福胤一行

王鹏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地方立法咨询研究基地的建设工作,促进我市地方立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并期待江苏海洋大学创建早日成功。

会上,陈福胤简要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修改的情况,并重点就滨海湿地范围的确定、重要滨海湿地的认定标准、湿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条例实施的行政管理体制等焦点、难点问题作出说明。随后,与会专家围绕上述问题和草案的其他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重视。

据悉,《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是连云港市2016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获得地方立法权的第三个立法项目。2016年7月连云港市地方立法咨询研究基地成立以来,参与完成的《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和主持完成的《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基地主持完成的《连云港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已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议。同时,基地还积极开展地方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主持完成了《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连云港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基地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开拓了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术视野,提升了教师的科研水平,对加强我校服务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专家咨询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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